2023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
一、工业母机领域
1.数控机床:支持高精高速高可靠性的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数控锻压机床等整机产品,数控系统、电主轴、高精密丝杠导轨等零部件。
2.电池设备:支持的锂电池制造设备,光伏电池设备。
3.半导体设备:支持集成电路制程设备、封测设备。
4.显示面板设备:支持面向OLED、Mini-LED、Micro-LED的制程设备和检测设备。
二、扶持的项目类别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本申报指南所列支持领域实施的以关键技术与零部件提升为目标,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且对所属产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二)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支持申报单位围绕本申报指南所列支持领域开展的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的,提供产业化资源数据共享、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等服务内容的公共性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其中,医疗装备领域仅支持研发外包服务机构(CRO)项目建设。
会展:支持申报单位围绕本申报指南所列支持领域内,以市或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举办的各类会议、论坛和展览等活动项目。
(三)配套项目。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本申报指南所列支持领域内,已列入工信部门下达的财政资金扶持计划,且要求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资助的项目。
1.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事后资助,按经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费用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过300万元。项目实施总投资费用主要由建设投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因实施该项目而发生的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必要的场地改扩建工程费。]、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包括费用和委托开发费,费用含因该项目实施必要的研发设备设施购置费、研发材料费、试产定型测试验及其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咨询费、研发人员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除外)。]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项目总投资的50%。
2.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事后资助,按经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费用的20%给予资助,高不过300万元。项目总投资费用包括为提供主营业务的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等。
会展:事后资助,对以市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论坛和展览,按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高不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论坛和展览,按经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费用的20%给予资助,高不过300万元。
3.配套项目。
事后资助,按照项目中我市申报单位获资助资金实际到账金额高1:1予以配套,单个项目配套资金高不过1500万元,且配套资金与资助金额总和不过项目总投资的40%。特殊项目按相关文件执行。